中小学、幼儿园、局各单位

根据市教研室《关于推荐2020年省教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》精神,经研究决定,拟推荐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参加省级评选活动。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必备条件

1.先进集体

1)集体获教科研类市级及以上成果或表彰荣誉至少1项;

2)省级及以上立项或结题的学校主课题/项目至少1项。

3)学校承办市级及以上教科研活动至少1次。

4)学校教学成绩突出。

2.先进个人

1)发表核心期刊论文至少1篇

2)市级及以上教科研类获奖成果或教科研类表彰荣誉至少1项;

3)市级及以上立项或结题的课题(项目)至少1项,核心成员的需排名前3;

4市级及以上讲座、论坛、培训、辅导、学术报告、沙龙、交流、支教及结对帮扶等服务活动至少1项。

5)学科教学优秀或教学管理成效显著。

说明:以上报送的材料有效时间均为: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。

 

二、报送材料要求

    1.各单位要认真研读省、市文件要求,严格按照评选范围和申报条件进行初评并择优推荐,不符合条件的不得上报,上报后被核掉的不得补报,具体评选文件和各类的名额分配见附件

2.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需按省通知要求填写相应的《申报表》并附佐证材料,单位签署意见,加盖公章2020年10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申报表、汇总表电子稿报送县教师发展中心,联系人:谢春树,13815612046,邮箱:gyjks2019@163.com。

三、评审和推荐

1.县教师发展中心成立评审组,根据通知要求评审推荐材料。

2.对符合条件的集体和个人择优推荐参加省评选。

 

附件:

1.省、市《关于推荐2020年省教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

    2.申报须知、申报表和汇总表样式

 

 

灌云县教师发展中心

2020年9月28下载下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