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中小学、幼儿园、局直各单位:
根据市教研室《关于推荐2020年省教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》精神,经研究决定,拟推荐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参加省级评选活动。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必备条件
1.先进集体
(1)集体获教科研类市级及以上成果或表彰荣誉至少1项;
(2)省级及以上立项或结题的学校主课题/项目至少1项。
(3)学校承办市级及以上教科研活动至少1次。
(4)学校教学成绩突出。
2.先进个人
(1)发表核心期刊论文至少1篇;
(2)市级及以上教科研类获奖成果或教科研类表彰荣誉至少1项;
(3)市级及以上立项或结题的课题(项目)至少1项,核心成员的需排名前3;
(4)市级及以上讲座、论坛、培训、辅导、学术报告、沙龙、交流、支教及结对帮扶等服务活动中至少有1项。
(5)学科教学优秀或教学管理成效显著。
说明:以上报送的材料有效时间均为: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。
二、报送材料要求
1.各单位要认真研读省、市文件要求,严格按照评选范围和申报条件进行初评并择优推荐,不符合条件的不得上报,上报后被核掉的不得补报,具体评选文件和各类的名额分配见附件。
2.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需按省通知要求填写相应的《申报表》并附佐证材料,单位要签署意见,加盖公章,于2020年10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及申报表、汇总表电子稿报送县教师发展中心,联系人:谢春树,13815612046,邮箱:gyjks2019@163.com。
三、评审和推荐
1.县教师发展中心成立评审组,根据通知要求评审推荐材料。
2.对符合条件的集体和个人择优推荐参加省评选。
附件:
1.省、市《关于推荐2020年省教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》
2.申报须知、申报表和汇总表样式
灌云县教师发展中心